2014年福建省學校綜治安全工作要點
2014年我省學校綜治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省委九屆十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和省領導關于加強綜治、安全生產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綜治、安全和教育工作會議部署,強化“紅線”意識,健全完善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深化平安校園創建,加強安全教育與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預防控制體系,構建校園安全文化,強化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提升師生安全素養和應對突發安全事故(件)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園安全事故,確保學校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為福建教育改革發展營造安定和諧的環境。
一、加強教育演練,提升安全素養
1.組織開展各類宣傳教育活動。開展以“強化安全意識,提升安全素養”為主題的第十九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第七個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產月”、綜治宣傳周、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12.2交通安全日及特種設備、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重視抓好全國中小學生安全知識網絡競賽公益活動和體驗式生命教育。拓展安全教育手段和范圍,推進安全教育陣地、實踐基地、網絡平臺和信息員隊伍建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絡通訊等,加強學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會宣傳,宣傳普及安全知識,營造保障學生安全的家庭和社會良好氛圍。
2.推進安全教育課程體系建設。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見》(閩教安〔2013〕11號),全面實施公共安全教育課程,建立工作保障和推進機制,促進安全教育課程、課時、教師、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實”。確保每學年安全教育課程不少于12課時,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須安排一節安全教育課。完成《福建省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讀本》編寫、審定工作,確保2014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使用。建立考核評價體系,落實教師安全教育職責,提高教師安全教育水平。會同教研等部門、單位建立安全教研機構,配備教研員,開展師資培訓,加強課程資源和教學教研課題研究(探索),加快安全教育網絡平臺開發與利用,探索信息化條件下教育教學新模式。確定試點地區和學校,適時召開現場推進會,組織督查調研,總結、交流和推廣教育教學成果,舉辦優質特色課程觀摩評比活動,提高公共安全教育課程的實施水平。
3.強化崗位安全培訓。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培訓工作的通知》(閩教安〔2013〕6號),建立崗位安全培訓基地,制定培訓計劃,落實培訓經費,有計劃組織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安全管理人員、學校負責人、安保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開展省、市、縣、學校四級崗位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將安全教育及管理內容納入各級進修學校(院)開展校長、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作為師訓干訓的必修課程。指導推動各地利用教育網絡教研平臺,開展校(園)長、安全管理(保衛)干部和特殊崗位人員崗位安全遠程教育培訓。
4.加強應急疏散演練。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全面落實應急疏散演練制度,將安全演練納入學校常規管理,每年不少于5次,做到教職員工、學生全覆蓋。采取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學生喜聞樂見的方式,促進應急疏散演練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有效組織防地震、防火災、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園傷害等系列演練活動,提高師生避險、逃生技能和自護自救能力。
二、深化平安創建,構建安全文化
5.深化平安校園創建。鞏固提升“平安先行學?!眲摻ê蛯W校安全標準化建設成果,全面實施安全標準化建設提升工程三年行動,持續深化平安校園創建,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制定新一輪平安校園建設工作方案、創建辦法及考評標準,明確創建目標、任務,建立平安創建組織保障、責任追究和考評獎勵機制,不斷創新創建載體,豐富創建內涵,強化創建措施,增強創建實效,提高平安創建的知曉率、參與率、滿意率。把平安創建過程及實效作為解決學校安全突出問題、提升師生安全感滿意度的過程;作為精神文明、黨建先進評選和機關績效考評的前置條件。
6.創建校園安全文化。開展校園安全文化建設活動,制定建設辦法與標準,召開現場推進會,培育打造一批校園安全文化創建樣板(示范)校,每個縣(市、區)至少確定3所樣板(示范)校。堅持學校安全文化建設與平安校園創建緊密結合,重點夯實校園安全物質文化、構建校園安全制度文化、培養學生安全行為文化、凝聚校園安全精神文化。會同有關部部門,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減災等安全示范學校建設活動。依托學生社會實踐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或其他社會教育資源,建立學生安全教育訓練基地,不斷豐富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內涵。
三、推進管理創新,提升能力水平
7.構建崗位安全責任及考核體系。按照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有關規定要求,逐級簽訂并下達年度學校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把安全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領導個人和單位綜治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實現安全崗位職責全員化、全覆蓋。嚴格考評獎懲,強化履責點評,改革完善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的督導考評、考核獎懲制度,充分發揮考評的激勵導向作用。
8.加強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通知》(閩教安〔2013〕26號)等文件規定要求,不斷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投入,將“三防”建設納入學校標準化建設。努力構建新型校園安防體系,加強重點要害部位視頻監控、消控、報警等技防設施規范化建設,實現全覆蓋和“人機互動”。積極應對和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故),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完善事故預警、應急救援、善后處置預案,推動落實安全管理日志制度。設立《綜治安全責任公示牌》,完善校園安全警示標志標識設置。主動協調配合綜治、公安等部門開展“護校安園”行動,加強校園及周邊地區巡邏防控和治安排查。健全完善學生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制度。
9.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繼續按照《福建省教育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閩教安〔2012〕7號)要求,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聯動機制,健全完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臺帳制度、報備制度和掛牌督辦制度,做到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大力開發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建立基礎信息數據庫,推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規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時總結推廣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經驗。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各學校必須每月進行1次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治行動。
10.提升安全工作信息化應用水平。加快構建縱向貫通、橫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學校綜治安全信息化(網絡)系統,推進省、市、縣、校四級綜合服務管理網絡平臺建設管理和運用,實現互聯互通;促進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建立集治安防控、安全管理、網格化服務、公共應急指揮等多位一體的校園安全云服務管理平臺。主動適應新媒體時代要求,強化網絡平臺、微博、微信等新興傳播工具信息綜合運用,加強“學校安全”網站(頁)建設,及時通過網站(頁)發布信息資訊、解讀政策法規、傳播安全知識。加強與廣播電視、手機媒體、公交電視、戶外傳媒合作,大力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及時報道綜治安全工作特色亮點和成績經驗。
11.強化組織保障和隊伍建設。按照國務院《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福建省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及省政府、省綜治委關于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若干規定要求,重點加強縣、校兩級特別是民辦學校安全管理(保衛)機構建設,配齊配強2名以上專職安全管理(保衛)人員;每所中小學、幼兒園至少配備1-2名專職保安員。加大安保經費投入,配齊裝備器械,落實工資待遇,加強教育培訓,改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
12.強化信息報送和檔案管理。切實履行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職責,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事故報告規定,杜絕遲報、瞞報、不實報現象的發生。建立安全工作記事和分析制度,加強安全數據檔案管理,做好相關數據統計、報送、分析、建檔工作,規范檔案材料的收集、分類、整理、成冊、入柜管理。
13.加強理論研討與宣傳推廣?;I備成立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學會或專業委員會,舉辦“學校安全管理與安全教育創新”研討及征文評選活動。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我省《實施辦法》、《福建省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執行情況和公共安全教育進學校、進課堂等專題調研和宣傳推廣活動。組織開展平安校園新聞采訪活動。
四、突出工作重點,構建長效機制
14.有效預防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強宣傳引導,開展警示教育,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即學校門口顯目位置設置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學前最后一節課下課前5分鐘,開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持續開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優質課征集評選活動,開辟安全游泳課(講座),幫助學生掌握游泳安全知識技能。充分利用當地新聞媒體,通過家訪、《告家長一封信》、手機短信等形式,向學生及家長發布學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強家長安全意識和監護責任意識。推動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聯防聯控機制,主動提請當地黨委、政府協調有關部門及鄉鎮(街道)、村(居)和社區,廣泛深入地開展重點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減速坎(帶)、隔離帶、防護欄等設施,努力降低學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發生率。
15.加強校車安全管理。持續推進校車和學生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的深入開展,充分發揮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全面完成2014年719輛非專用校車更換任務。建立校車信息管理系統,加強校車特別是過渡期內非專用校車安全管理,確保所有符合規定條件的載客汽車都取得校車標牌,安裝視頻監控及定位裝置,配備合格的駕駛人和照管人員。堅持校車安全管理臺賬和交通違法舉報監督制度,密切配合道安、公安、交通等部門,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等不法行為。提請地方政府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農村寄宿制學生周末班車開通運營工作,統籌解決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問題。規范規模較大學校校園內交通安全及師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
16.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深入開展“清剿火患”行動,強化“四個能力”建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條件、隱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強化消防安全“標準化”、“戶籍化”管理和火災風險評估。明確學生宿舍、消控室、實驗室、圖書室、食堂餐廳等重點部位、重點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設立單位消防工作機構,配備專(兼)職崗位人員,加強防火巡查和應急疏散演練,開展消防安全優質課征集評選活動。全面提升學校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提高火災高危和消防重點單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7.強化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規范衛生操作規程。健全完善食堂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定點采購、索證、登記與食品留樣、記錄等管理制度,定期檢查食堂及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狀況,加強人員培訓,有效治理校園餐桌污染,強化農村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校園周邊無證經營飲食攤點衛生安全整治。嚴防校園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18.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充分發揮學校及周邊綜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作用,統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交通秩序、文化娛樂場所、食品市場、網絡詐騙和“打非治違”、“護校安園”等專項整治行動,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堅持前端管理、源頭防范,實現預知預警、預防預控,主動提請當地政府協調有關部門,強化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障礙患者、刑滿釋放人員、有性格缺陷行為的偏執人員和重點上訪人員的排查、救治、幫扶、管控,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推進專門(工讀)學校建設,經常開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繳行動,有效預防和控制侵害學生及學生打架斗毆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發生。
19.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建立領導干部定期接訪制度,及時調處、解決不穩定不安全隱患及信訪突出問題,依法處置信訪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健全完善學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訴求表達和權益保障機制,引導師生依法逐級反映訴求,及時排查、分析、研判教育系統、學校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建立預警機制,加強學校、班級綜治安全信息員隊伍建設。強化學生特別是大學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網絡安全教育,防止網絡詐騙和傳銷。加強問題學生和教職工的思想引導、心理疏導、行為管控和臺賬管理,及時排查化解可能發生群體性事件的師生矛盾糾紛。
五、強化督導檢查,嚴肅責任追究
20.加強督查通報。建立教育重大突發事件專項督導制度,探索建立安全巡視制度,健全完善督導檢查、督查通報、落實整改、限期反饋和“回頭看”等工作制度,提高督查效率效能。建立市、縣、學校各層面交叉檢查常態化機制,把“四不兩直”檢查方法制度化、常態化。協調并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檢查、專項督查、隨機抽查和明查暗訪等方式,重點加強防溺水、校舍(宿舍)安全、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消防安全、實驗室?;钒踩?、網絡安全、校外集體活動安全和民辦學校安全等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通報情況,掛牌整治,實現督導檢查與隱患整治、規范管理、督查通報、績效管理有機結合。
21.嚴肅責任追究。貫徹執行《福建省學校綜治安全工作領導責任追究制實施辦法》,嚴格考核獎懲,強化行政問責,加大“一票否決”執行力度,建立并落實考核獎懲、通報約談、跟蹤問責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規范單位和個人抓綜治安全工作實績與選拔任用、晉職晉級、評優評先、表彰獎勵和創建達標需事前書面征求同級綜治安全管理部門意見的程序規定。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給以表彰獎勵;對責任不落實、要求不貫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規范、安全問題突出的要下發整改通知書,給予黃牌警告、通報批評、掛牌督辦,實行誡勉談話、約談問責、一票否決。